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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过期疫苗儿童遭罪 假疫苗过后又是过期疫苗

人气:452 ℃/2023-11-22 06:41:08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没想到经历了假疫苗之后,

近期又有百名婴幼儿注射了过期疫苗!

心疼孩子!

过期疫苗!一百多名婴幼儿遭罪

从2018年12月11日到今年1月7日,近一个月内,百余名婴幼儿在江苏淮安市金湖县的一家卫生院接种(口服)了过期脊灰疫苗。

目前,金湖县委县政府已启动重大事件应急机制,连夜召开紧急会议,成立事件处置指挥部,正在对事件展开调查。同时,县纪委、监委也介入调查。

目前已查明有145名婴幼儿服用了上述批次的疫苗。相关接种人员已被停职,接受调查。同时,金湖县卫计委已下发通知,对涉事医院及相关负责人等三名干部已做出免职决定。

免去刘志兵金湖县黎城镇卫生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杨万琴金湖县疾控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韩伟金湖县疾控中心疾控一科副科长(主持工作)职务。

1月10日,金湖县将邀请江苏省内知名专家为服用过过期疫苗的婴幼儿进行体检,如有问题,由金湖县医院集团承担,政府作保证。同时,对此次接种过期疫苗的婴幼儿制定重新接种补救方案。

疫苗过期1个月后,仍被用

家长提供的疫苗接种记录显示,2018年12月18日接种的脊灰疫苗,批号为201612158,到2018年12月11日就已过期。

“疫苗过期”系一位在医院工作的家长今年1月7日带孩子接种时偶然发现的。过期脊灰疫苗批号为201612158,生产企业是北京北生研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有效期至2018年12月11日。但直到该批疫苗有效期满后一个月,也就是2019年1月7日,仍有儿童在服用该批次脊灰疫苗。

脊灰疫苗预防脊髓灰质炎,俗称“小儿麻痹症”。根据国家卫健委要求,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实施新的脊灰疫苗免疫策略:每个儿童要接种4次——二月龄接种一剂脊灰灭活疫苗(IPV);三月龄、四月龄、四周岁各接种一剂二价脊灰减毒活疫苗(bOPV)。

“201612158”批号的脊灰疫苗,2018年12月11日就已过期。

百余名婴幼儿服用过期疫苗

据家长表示,接种该批次过期疫苗的儿童,小至三四个月的婴儿,大到4周岁的幼儿。

有家长称,已有儿童出现呕吐、嗜睡等不良反应。其中一位家长称,孩子2018年12月17日服用该过期疫苗后,呕吐症状持续至今。

由于4次接种对时间的衔接要求比较严格,家长们还担心,这一次过期疫苗可能会出现不良反应,以及可能会影响到后期接种计划及效果。

多个批次混用

经相关调查后,金湖县卫计委经研究决定,免去杨万琴、刘志兵、韩伟等三名干部的职务。

金湖县委宣传部表示,该县已组织对全县所有医疗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彻底消除过期疫苗、药品、耗材。针对该县黎城镇医院接种量较大的现状,在城区新增了2个预防接种网点,为后期有序高效保质开展接种工作提供便利。

“疫苗乱象”是去年最受关注的公共事件之一,再次敲响了公共安全警钟。相关部门启动了史上最严厉的监管措施,各地纷纷开展问题疫苗自查行动,涉事企业被重罚直至退市,这一系列动作,可谓大快人心。重拳之下,公众有理由相信,“疫苗乱象”将得到有效遏制,孩子们可以用上安全的疫苗了。

然而,这种自信还是来得太早了点儿。这次江苏金湖县发现孩子服用过期疫苗事件足以说明,从市场监管到疫苗安全,可能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而在这个过程中,诸多环节上的制度漏洞都亟待堵上。

事后,有关部门对涉事批次疫苗全部封存,核查疫苗采购及使用情况,从源头保证过期疫苗不再使用。与此同时,邀请权威专家对涉事批次疫苗使用情况进行评估,指导县医院密切关注接种儿童情况,并对接种儿童进行医学观察与随诊。应该说,应对方案是科学而合理的,有效降低了风险,避免了次生灾害的发生。

不过,这些仍然不能回避人们对过期疫苗提出的两个疑问:其一,市场上的过期疫苗究竟还有多少?据统计,超20名儿童家长表示,孩子在黎城镇卫生院接种过过期疫苗。这仅仅是一个镇级卫生院的不完全统计数字,从常识来理解,疫苗的使用量巨大,既然市面上了出现了过期疫苗,那多半不是孤立的现象。由此推测,在其他地方,尤其是那些基层医院、卫生院、卫生所,还有多少过期疫苗在游荡,甚至已经使用在身上,而未被及时发现?

其二,也是最关键的问题,对于过期疫苗,监管部门究竟有没有一个科学而高效的追查机制,能否在短时间内将其全部收回并销毁?去年有报道透露,在一些地方,少数几家大企业通过低价策略,基本垄断了疫苗市场,基本上被几家大企业所垄断,导致问题疫苗以偷工减料以及篡改生产日期等方式流入市场,如果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跟踪追溯机制,问题疫苗追查难免会有遗漏。

即便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疫苗,也有一个保质期的问题,过了有效期的疫苗,不仅不能预防疾病,反而可能耽误预防和危害生命健康。医院是疫苗使用的最后一道环节,如果对过期疫苗不设防,明明疫苗本上写了生产日期和有效期,仍然给孩子服用了过期疫苗,这恐怕不仅是医生责任心和专业素养的问题,更有可能是医院缺乏严格的规范流程所致。

孩子的事就是天大的事,细心的家长会留个心眼,仔细核查疫苗的生产日期,但不是每个家长都如此细心,有些家长出于对医院的信任,可能会比较粗心而疏于查看,所以过期疫苗绝不能坐等家长来发现。换个角度看,“家长发现”其实是对监管的一种讽刺:家长都能发现的问题,医院为什么发现不了?

一万次事后严厉查处,不如一次性从源头上堵住漏洞。还是那句老话:对于疫苗安全,不仅要有特定时期的霹雳手段,更要有常态化的监管机制,并在任何时候都能有效运转。

这事决不能姑息!大家说呢?

来源:澎湃新闻、羊城晚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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