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任用工作总结

人气:261 ℃/2022-06-25 13:5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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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宣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是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的前提和基础。关于选拔任用的工作总结应该如何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是的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篇一:20XX年度干部

20XX年,我局坚持以党的、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市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健全制度、严格程序、强化监督、加大力度”思路,始终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不断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初步形成了年龄、专业等梯次结构、专业结构较为合理的监管队伍,为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全年,我局新提拔科级干部2人,其中,正科职位1人,副科职位1人。

一、以强化学习为抓手,努力增强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学习宣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是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的前提和基础。局党组始终把学习宣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其相关政策法规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学习与宣传双管齐下,加大力度,拓宽途径,营造氛围,形成了常抓不懈的学习宣传机制,提高了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了干部职工对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1、高度重视,注重思想统一。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和全面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是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关键。局党组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多次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和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等法规文件精神,牢牢把握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原则、标准、程序、纪律,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满意度的一系列要求,不断深化了干部职工对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的认识,干部职工对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精神实质的把握和理解进一步增强。

2、突出重点,着力教育培训。为深入贯彻、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我们按照“领导干部熟悉、政工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的要求,把加强教育培训作为首要环节来抓,并通过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支部活动等多种形式学习政策法规,认真查找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意见。同时,我们还以市委党校为基地,结合工作实际,每年对局机关组织人事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学习和激励警示教育,积极参加市委组织部有关组工干部的一系列教育活动,努力倡导公道正派认真负责的组织人事干部良好形象,真正使班子成员熟知、人事干部精通、广大干部职工了解《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监督制度等,为安监系统认真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等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3、联系实际,增强学习效果。以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为重点,坚持把学习《条例》同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坚持把贯彻《条例》同促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等本职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干部工作,以最坚决的态度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努力增强学习效果。

二、以严格程序为主线,努力提高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化程度

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就是要严格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真正从源头上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局党组始终坚持遵守干部选拔任用法规政策,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按照“凭实绩、重德才、看民意”的原则,严格程序,做到了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

1、严把用人导向关。严格落实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落实具体任务、对待个人名利等方面考察掌握干部的德才表现,引导干部履职尽责,遵纪守规,确保了选拔干部的准确性、评价干部的公正性和使用干部的合理性。

2、严把推荐提名关。为了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凡拟提拔干部前,公布任职职位、任职资格条件等事宜,使大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参与。凡符合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的内部干部职工均可报名,通过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参加竞选。民主推荐得票必须过半才能确定为考察对象。参加民主测评的须有90%以上的干部职工和下属单位的主要领导成员。凡民主测评不合格的,坚决不列为考察对象,从源头上防止任用干部的不正之风。

3、严把考察评价关。深入了解和正确识别干部是决定干部任用和领导班子配备工作成败优劣的关键环节。在确定考察对象时,把干部职工推荐的结果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真正使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为了有效防止选人失准、失真现象发生,在民主推荐后,局党组都会召开会议,集体讨论确定考察对象和考察范围。考察对象确定之后,成立由分管人事工作的纪检组长任组长的考察组,及时发出考察预告,通过不记名投票、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形式,广泛听取大家的意见,全面掌握干部的现实表现,增强考察干部的准确性。同时,以书面形式征求市纪委的意见,严格实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

4、严把讨论决策关。局党组会讨论决定干部任用之前,都主动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做到“三个不上会”,即没有经过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不上党组会,没有考察材料的不上党组会,没有征求纪检组意见的不上党组会。会上先由分管领导介绍拟任干部考察情况,然后每位党组成员都充分发表意见。表决时,党组成员一人一票,未获半数以上的不任职。

5、严把公示任用关。一方面,实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对提拔任职的干部,通过党政网、政务公示栏等方式进行为期7天的任前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的组织上未掌握的问题,都及时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核实。对公示期间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使用的,在任职谈话中进行针对性的谈话提醒。另一方面,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对提拔的选任干部,一般在任职一年后进行跟踪考察,了解其岗位适应和履行职责情况,较好地保证了新提任干部的整体素质。

三、以民主监督为保障,切实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公信度和满意度

1、落实“四权”,强化民主监督。落实“知情权”。坚持在自荐推荐竞争上岗前把职位、条件、竞聘方式进行沟通和征求意见,让干部职工先知情,再推荐自荐,给干部职工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和渠道。落实“参与权”。在推荐工作中,明确规定干部职工参与推荐的范围、层次、人数和比例。在具体实施中,要求局全体机关在编干部职工参加。落实“选择权”。充分尊重干部职工意愿,把在民主推荐中得票数相对较高的干部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经过考察了解和征求意见后确定拟提拔对象。落实“监督权”。将选拔任用干部的每个环节都公开,特别是在考察阶段,能够认真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对干部职工的反映,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从而营造监督的良好环境。

2、完善制度,建立监督长效机制。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要求,我局始终把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作为做好干部工作的重要措施来落实,逐步建立完善了一系列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制度,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为选准人,用对人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全面引入竞争机制。制定科级干部竞争上岗意见,全面推行科级干部竞争上岗,所有的科级岗位只要出现空缺,一律实行竞争上岗。如20XX年10月,我局设立纪检监察室,推出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通过资格审查、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等环节,选拔出了群众真正认可的干部,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干部职工有奋发有为。

二是实施干部交流、轮岗制度。20XX年,我们在机关有计划地开展了科级干部轮岗交流,较好地调动了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使部分年轻干部得到了更好的培养和锻炼,保持了干部队伍的朝气和活力。如,应急救援科科长通过轮岗,交流到矿山监督科任科长;危险化学品监督科副科长交流到政策法规科任副科长;综合监督科副科长交流到应急救援科任副科长。

三是全面推行任前公示制。把干部任前公示作为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对待,一一进行细致的调查核实,如实向局党组汇报。通过实行任前公示,加大了对干部工作的监督力度,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质量。

四是建立干部定期述廉制度。每年开展领导干部公开述廉活动,要求每位局领导写出书面述廉报告,并在局机关网站进行公示。述廉主要内容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遵守和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以及对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情况。述廉结束后,在全体干部中发测评表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政建设情况测评,接受群众评议。同时,局党组领导与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科室负责人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岗位权力行使的监督管理,每年组织开展培训教育和廉政谈话,对新任干部进行廉政知识教育和考试。

3、拓宽渠道,营造风清气正环节。一是强化上级监督。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做到了相关报告事项应报尽报。二是强化内部监督。坚持拟提拔干部党风廉政情况书面征求纪检意见制度,凡因干部有反映需要调查核实,或未提供党风廉政意见的,一律不提交会议研究。三是强化社会监督。认真执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努力构建来信、来电和网上三位一体的举报网络,及时认真受理和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

20XX年,我局全面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认真扎实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条例》的学习和宣传不够,仍存在着学习不深、理解不透、把握不细等问题;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加强干部交流、合理使用干部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等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努力在以下几方面加以研究和改进:一是进一步深入学习干部工作政策法规。注重深度挖掘和广度延伸,在学习领会的深度、掌握使用的程度上下功夫,不断提高认识,深化理解,吃透精神,把握本质、熟练运用。二是进一步加强执行干部工作政策法规力度。在严格执行干部工作政策法规的基础上,注重抓规范、抓深化。抓规范,就是注重“四严”:严格坚持原则,正确把握干部工作方向;严格执行标准,准确把握选拔任用尺度;严格履行程序,规范选拔任用过程;严格遵守纪律,恪尽职守,公正廉明。抓深化,就是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落实干部工作政策法规。三是进一步探索竞争机制科学构建人才梯队。我们将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总体要求,从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上求突破,从工作上找抓手,切实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干部自身素质和综合能力。同时,积极与组织、人事部门沟通探索建立干部晋升渠道和机制,搭建择优平台,加大激励力度,让能干者有位置,想干事者有机会,能干成事者有地位,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符合安监事业发展需要的人才梯队。

中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

20XX年1月8日

篇二:20XX年干部

一、认真、《条例》和《办法》

党组高度重视《条例》和《办法》的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工作。《条例》和《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委党组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安排,及时发出通知,要求委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部门相对集中时间,认真学习,准确领会,切实做到领导干部熟悉《条例》、《办法》,人事干部精通《条例》、《办法》,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条例》、《办法》。委党组中心学习组把《条例》和《办法》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之一,了专题学习。委分管人事的领导多次组织委人事处、直属单位分管人事的领导和人事干部进行专题学习讨论,加深对《条例》、《办法》的理解,对照《条例》、《办法》及“十条禁令”和“进一步服务党员干部的十八条措施”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认真查找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了学以致用。

二、严格执行《条例》,选准用好干部

《条例》颁布以来,委党组坚持以《条例》为准绳,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切实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确保选准用好干部。一是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近年来委党组根据《条例》规定,制定并完善了竞争上岗、任前公示和试用等一系列制度,做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二是严格考察,实行考察预告和考察责任制。干部任用的考察工作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委领导牵头,人事、党办、纪检监察分别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对象、考察时间以及考察组的组成等预先告知群众。在考察中充分听取纪检监察部门对考察对象的意见,听取考察对象的领导、同事、下级和群众意见,尽量扩大征求意见范围。在考察方式上,既采取个别谈话,又采取一定范围的无记名民意测验。

考察材料力求做到客观真实地反映干部个人情况,考察结果由委党组指派专人向考察对象反馈并实行考察责任制;三是实施有效监督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参与干部选拔工作,对选拔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监督;四是实行任前公示制。凡晋升处级及处级以下干部下发正式任职通知前,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坚持有反映必查证。对查实的问题,影响干部任用的,不予任用。不影响任用的,也要向本人“打招呼”,敲警钟。对反映的问题足以影响任用但一时又难以查证的,暂缓任用;五是实行干部任免表决制。党组讨论提拔处级干部时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有效地防止了“一言堂”现象发生;六是实行试用期制。从20XX年以来,我委机关凡晋升处级职务的干部,都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这些措施使我委的干部任免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证明,效果较好。

20XX年7月以来委党组根据工作需要,对机关处级及以下干部进行调整、交流、轮换共40人次。其中,处长转任员2人,副处长晋升处长4人,助理调研员晋升调研员1人、转任副处长3人,确任军转干部助理调研员1人,科员晋升副处长8人、晋升助理调研员6人,副主任科员晋升主任科员8人,科员晋升副主任科员2人。交流到直属单位任职5人,这些干部的晋升、调整和交流均按干部任免的任职条件,在编制职数限额内调整,没有超编超职数配备干部。

三、切实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防止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我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切实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做到了对本级的干部任用,不符合规定程序的不上会;对上级管理的干部,不符合规定的不上报;对下级报来的干部任用,不符合规定的不审批。在遵守干部人事纪律方面,领导和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党组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在干部任用中坚持按照《条例》、《办法》规定的程序和纪律办理,在提名、讨论等各个环节上,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搞个人说了算;委分管领导带领人事部门的同志在干部任用的各个环节上坚持原则,积极给党组当好参谋,严格执行操作程序;纪检监察部门的同志积极参与干部任用工作的全过程,充分发挥了对干部任用工作的监督保障作用。

几年来,我委在干部人事工作中,严格执行《条例》、《办法》规定的各项程序。坚持“五公开”职位公开、岗位职责公开、任职条件公开、符合基本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公开、考察对象公开,落实群众在干部工作中的“四权”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使我委的干部任用工作得到了省直人口计生系统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同。

四、认真落实“十条禁令”和“十八条措施”,规范人事部门干部行为

按照“十条禁令”、和“十八条措施”的规定和要求,委党组和人事处认真学习,并将《组织人事部门干部行为规范》贯彻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项具体实践中。委党组要求人事干部认真做到:一的强化政治观念。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持任人唯贤、注重实绩、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干部;二的强化组织观念。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不讲无原则的话,不办无原则的事;三是强化法制观念。执行《条例》规定的“十不准”,坚持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程序不变通,不走样,严格按程序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确保选人用人的程序准确到位。在规范办事程序方面我们也做了大量具体细致的工作。特别是人事处在承办干部任免材料中,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的要求,认真规范干部任免材料。凡是要报省委审批的,从请示报告的内容,党组讨论记录、纪要,民主推荐情况,考察报告的撰写,到任免报告表的填写制作以及收集拟任副厅级干部个人的照片、制作软盘等,都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办理。对委党组管理的干部任免,也按照省委组织部的要求,规范任免材料。在材料内容的填写上,做到了客观、准确、细致,不重、不漏,不犯技术性的错误。

近年来,我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和《办法》,不断开拓创新、积极探索,进行了一些实践,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此项工作还需进一步完善。

篇三:干部

二年来,我镇高度重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镇发展大局,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依法任免等程序办事,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不断创新,务求实效,确保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在我镇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促使我镇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现回顾二年来干部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现有在编在岗干部职工XXX人,其中经济开发区占编6人,借调XXX3人,下设7个办公室,其中中层正职10名包括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1名,副职8名,为交叉任职或多岗兼职中层干部事业心、责任感较强,能团结和带领身边的同志一道,较出色地完成党委政府部署各项任务。两年来共提拔了中层干部12名,其中提拔为中层正职7名,分别为工贸经济办主任1名,农业经济办主任1名,村镇建设办主任1名,综合治理办主任1名,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1名,人武部副部长1名,党政综合办主任1名;中层副职5名,其中党政综合办副主任1名,综合治理办副主任1名,村镇建设办副主任1名,工贸经济办副主任1名,综合文化站站长副主任1名。镇党委加大对优秀年轻干部和女干部的培养力度,新提拔的12名干部中,80后干部5名,女干部2名,本科学历9名,大专学历3名,干部的年龄、性别、学历结构进一步优化。

二、主要做法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以《条例》为准绳,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对照《条例》规定,客观、准确地衡量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作风、领导能力和业务素质、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以及廉洁自律情况等,真正把那些思想政治素质好、科学文化水平高、组织领导能力强、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进各级领导班子。在实际工作中,做到了“四个注重”:

一是看品德,注重选拔靠得住的人。“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这是我们一贯的选人用人的基本准则之一。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对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考察,不仅看干部一时一事的表现,而且看其在一个相对较长时期内的整体表现;不仅看干部的平时表现,而且看其在关键时刻,重大问题面前的表现,特别看其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不仅看干部八小时以内的表现,而且看其八小时以外的表现,全面了解其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坚决克服重才轻德现象,防止干部“带病”上岗。

二是看潜质,注重选拔综合素质高的人。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还注重大力选拔年纪轻、学历高、实践经验丰富、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干部,不唯资历,特别是加大了对具有一定学历的高知识层次干部和业务拔尖人才的选拔力度,从而树立了良好的干部任用导向,有效地防止和纠正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三是看实绩,注重选拔有本事的人。注重干部的实绩考核是公正、准确地发现并及时、果断地选任优秀人才的一条重要途径。一直以来,我们都十分注重对干部的实绩考核并坚持凭实绩用干部,大大激发了机关干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形成了一种干实事、创实绩的氛围。让那些政绩突出的领导干部得到及时的提拔使用,而让那些政绩平平,只有“唱功”而没有“做功”的人得不到重用,保证了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与促进干部干事创业相互作用。

四是看公论,注重选拔群众基础好的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们十分注重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把衡量干部的尺子交给群众,依靠群众选拔干部,充分尊重群众的意见。在干部考察过程中,我们尽可能放大放宽考察面,多听群众意见。同时,我们还经常根据干部考察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扩大群众的参与面,准确地掌握干部的民意情况,对于多数群众不认可的干部,坚决不予提拔。从而杜绝了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现象,进一步增强了干部工作的透明度。

三、贯彻落实中存在的意见和建议

我们以此为契机,加大对《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加快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尽快建立“能上能下、充满生机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

1、AB岗和交流轮岗,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根据工作需要,设置AB岗和交流轮岗,加强中层正职与正职、副职与副职之间的交流力度。这种干部交流轮岗,不仅有利于干部在不同工作环境中锻炼提高,还有效促进了干部之间的凝聚力。

2、加大创新干部教育培训和监督工作的力度。做好新世纪、新阶段的干部监督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我们要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干部自身素质和综合能力;建立干部后备力量人才库,加强对一般干部的培养锻炼,形成人才梯队,防止人才断接局面的发生;坚持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一手抓,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全程监督,不断改进方法,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实现干部监督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篇四:县委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工作总结

各位委员、同志们:

我受县委会委托,按照中组部关于落实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有关任务的通知组通字〔〕51号的规定,向本次扩大会议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情况

一坚持“一个要求”,在经常性教育中贯彻落实条例。

根据“领导干部熟悉条例,组织人事干部精通条例,群众了解条例”的要求,县委坚持把条例列为中心学习组重点学习内容,强化贯彻执行条例严肃性,组织部门把条例作为学习的核心内容,对条例进行反复学习和讨论,提高组工干部正确理解、运用和执行条例能力。

二做到“两个坚持”,在用人标准和原则上贯彻落实条例。

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建设一支善于治国理政、敢于开拓创新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新一届县委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认真把握用人标准,规范操作程序,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把握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1、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用好的作风选人。

县委始终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重政绩,重“公认”,把一批有本事、能干事、干成事、好共事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在干部调整中,县委坚持按照条件、标准、原则,调整和使用领导干部。年,调整乡镇、县直部门领导班子“一把手”76人次。为规范干部工作,县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科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监督的意见、县领导干部重大事项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县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办法等制度,干部工作步入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轨道。

2、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第一,突出以德为本,注重政治标准。县委在贯彻条例中,结合县发展和需求实际,在每次调整干部之前,提出调整原则和细化标准。第二,突出以政绩取人,注重群众“公认”。在选用干部过程中,坚持看政绩和贡献。把群众“公认”作为考察提拔干部的重要环节,充分体现群众“四权”,让群众充分参与,对多数群众不认可的干部不使用。年新提拔的83名科级干部,都是在民主测评中评价较好、群众普遍认可、业绩突出的干部,实现了组织满意和群众满意。第三,突出公平公正,注重任人唯贤。为选好人、用好人,始终把贯彻执行条例作为衡量干部工作的重要标准,不迁就、不照顾;重德才兼备,不求全责备;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真正体现了党的干部路线。

三严把“三个关口”,在规范程序中贯彻落实条例。

1、严把推荐考察关。一是认真研制考察方案,对考察的工作目标、方法步骤、时间安排及工作纪律进行精心的编制。二是制定了关于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对干部考察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建立了一支政治素质好、工作经验丰富、熟悉干部工作的相对稳定的干部考察队伍。三是认真做好考察推荐各个环节的工作。采取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实地考察、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直接面谈等程序进行全面考察。对考察对象所属部门延伸到乡镇工作的,或考察对象在现单位工作不到半年的,均实行了主管部门和原单位延伸考察,提高了考察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全面性。

2、严把酝酿关。为扩大党内民主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县委对拟任用的干部,在提交会之前充分酝酿。一是个别酝酿,对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县委主要领导、组织部负责同志在县领导层之间对拟任人选进行个别沟通、征求意见,对于乡镇正职人选主要征求、人大、政协主要领导的意见;乡镇副职人选主要征求乡镇主要负责同志的意见;部门正职除征求、人大、政协主要领导意见外,还征求分管领导的意见;部门副职主要征求分管领导和部门主要领导的意见。二是在个别酝酿的基础上,召开书记办公会进行反复酝酿。三是在县委会召开前,就拟提拔干部人选与县纪检、监察、政法、审计、信访等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审查。

3、严把讨论决定关。县委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坚决执行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凡涉及干部任免事项或重大决策,都坚持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的规定,做到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研究,人事方案未经充分酝酿的不研究,群众有反映、纪检监察部门没有查清的不研究。县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全部实行票决制,票决前各位充分发表各自的意见,形成共识后,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年,县委共11次对272名科级干部任免实行投票表决,均实现满票通过。

四落实“四项权利”,在发扬民主中贯彻落实条例。

1、落实群众“知情权”。坚持在考察前把推荐的职位及条件、考察目的、任务与考察单位进行沟通和征求意见,让干部群众先知情,再推荐。重点考察时,坚持考察预告制,给群众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和渠道。

2、落实群众“参与权”。在推荐工作中,明确规定群众参与推荐的范围、层次、人数和比例。在具体实施中,除要求各单位、各乡镇全体机关干部参加外,还将考察面扩大到七所八站、村支两委负责人、“两代表一委员”、以及外来投资商、离退休老同志和服务对象等领域,扩大了群众参与面。

3、落实群众“选择权”。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把在民主推荐中得票数相对较高的干部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经过重点差额考察了解和征求意见后确定拟任对象或提名对象。年,共对93名干部进行了重点差额考察。

4、落实群众“监督权”。严格执行任前公示制和坚持任职试用期制,对群众反映较大的干部坚决不予任用。对在任前公示中有举报的,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对试用期满的人员,经考核胜任后,才办理正式任职手续。年,共对83名拟提拔任用的人员进行了公示,对20名科级干部实行试用期。

五采取“五项措施”,在人事制度改革中认真贯彻执行条例。

1、坚持正职拟任免人选征求全委会意见制度。在县委全委会闭会期间,凡涉及乡镇党政正职及部门一把手的任免事项在提交会讨论前,对拟任免正职人选向县委委员征求意见。年,共对22名正科级干部的任免职征求了县委委员的意见。

2、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大力推进领导干部跨领域、跨行业、跨乡镇交流力度。年在乡镇和部门班子调整中,在遵循大稳定小调整原则的前提下,把部分在边远、艰苦乡镇工作10年以上的科级干部交流进县机关或县城附近的乡镇工作;把部分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交流到乡镇任职。全年共交流领导干部66名,其中:乡镇交流到县机关26名,从县机关交流到乡镇7名,乡镇之间交流33名。

3、加大对不称职、不胜任、甚至不作为的现职领导干部的教育惩处力度。采取诫勉谈话、免职或降职等组织措施,对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严格进行处置。年,从重要岗位调整下来的干部有24人。其中:降职5人,免职17人,降级2人。

4、大胆探索和尝试。为引入竞争机制,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在全县范围内对雍阳镇党委书记、县政府办常务副主任、县民政局常务副局长三个职位进行公推直选。为提高部分任副职时间长,群众公认,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的职级待遇,新一届县委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增设了18个正科级常务副职职位。通过“公推直选”、增设常务副职形式,实现了激活干部爱岗敬业、争先创优、敢为人先的动力,同时形成县委正确的用人导向。

5、改革用人机制,下放用人权限。新一届县委出台了进一步完善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工作机制的意见,县委明确规定乡镇内设机构和由乡镇管理的站、所,其干部任免由乡镇党委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作出任免决定后,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这项政策的出台,做到乡镇党委责、权、利的有机结合,充分调动了乡镇站、所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了乡镇党委领导和部门业务指导的有机结合,体现了党管干部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乡镇站、所干部职工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六坚持“六项制度”,在监督检查中落实条例。

1、坚持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县委对干部作出任免决定、宣布任免职前,县委主要领导、分管副书记、组织部长和纪委书记都要与每位任免职的干部进行谈话。年,对272名任免干部进行了谈话。同时对个别干部存在的不足和不影响任职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提醒,打“预防针”,防止干部“带病上岗”。通过各种谈话,促进了干部的健康成长。

2、坚持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和任期审计工作制度。对任期届满或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手续的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和事业单位的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进行离任审计。年度对部分现任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届中审计。

3、坚持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县委会讨论决定前,县委组织部都要征求县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认真把好“任前监督”关、“届中审计”关和“离任审计”关。特别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调整考察时,纪检、监察共同参加,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坚持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县委要求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集体讨论决定,认真做好议事记录。并对各单位的执行情况定期督促检查,对违反制度的特别是问题严重的人和事,果断进行了纠正或处理。

5、坚持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检查制度。在干部选任工作中始终做到“五查”。即:“自己查”,县委把贯彻和落实条例的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并在年底进行自查;“经常查”,将学习贯彻条例情况纳入各党委党组考核范围,建立长效检查机制;“专项查”,对群众反映强烈,意见较多的部门和干部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查”,即重点检查管理干部多的党委党组贯彻执行条例的情况。“联合查”,由组织、人事、纪检、审计、财政、信访部门组成条例监督检查联席会议,互通信息联合查。

6、坚持领导述职述廉制度。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都要对本部门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述职述廉,在述职述廉报告会上有针对性地开展初查自纠、使之以制度的形成固定下来。

二、存在的不足和体会

年,我县在贯彻执行条例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仍存在不足:一是条例的学习和宣传不够,仍存在着学习不深、理解不透、把握不细等问题;二是体现科学发展观的干部考察考核体系及不同层次、不同职务特点的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尚未建立,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工作力度不够大;三是对贯彻执行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经常化监督检查不够。

四点体会:一是坚持了政治坚定、群众公认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初步形成了广纳群贤、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二是坚持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将选人用人引入竞争机制;三是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用人原则,达到组织满意和群众满意的用人目标。四是坚持依靠群众,信任群众,凝聚人心、集中民智,使用党放心、群众满意、社会公认的干部。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深入学习条例,进一步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重点抓好单位“一把手”、新走上领导岗位干部和组工干部对条例的学习、理解和执行。二是从整体上不断推进干部制度改革步伐。初步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的干部考察考核体系。三是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从制度上突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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