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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时效:劳动争议没签订劳动合同

人气:448 ℃/2024-03-20 21:39:34

一、问题的提出

今天,有位网友咨询,说:“我2019年年初去公司上的班,到现在两年半多了,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想申请劳动仲裁,能获得二倍工资赔偿吗?”

二、回答及分析

我的回答是:不一定,大概率将无法获得二倍工资赔偿的,具体原因如下:

1、首先,单位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你是可以主张二倍工资的赔偿的,但是,通过法律手段(劳动仲裁)去主张权利就一定能获得赔偿吗?还有一个仲裁时效问题,也就是说你什么时候去主张权利,要求赔偿?不能说你工作三十年,一直没和你签订劳动合同,等三十年后你退休了,再去主张二倍工资的赔偿。因此,提高社会运行效率,法律对权利的主张设定了一定期限(1年),要求你要及时行权,否则就会获得一个否定性评价(也就是败诉的风险)。

2、结合咨询的这个问题,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你需要在入职满一个月后开始计算1年的仲裁时效,只有在1年的仲裁时效内,你去申请仲裁,才不会因为超过仲裁时效问题而得不到赔偿。当然,1年的仲裁时效,也是可以中止和中断的,中止就是暂停止计算1年的仲裁时效时间,中断就是重新计算1年的仲裁时效时间。中止的情形比较少,一般是发生不可抗力时(例如:地震、山洪等),没法去主张权利时才会中止,而中断比较常见,包括:你向单位主张权利(例如:申请了劳动仲裁)、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例:向人社局投诉)、单位同意履行义务。

3、因此,如果没有发生中止、中断的情形,你已经超过1年的仲裁时效了,如果你申请劳动仲裁,败诉风险是极大的(单位只要说一句话“你超过仲裁时效了!”)。

三、法律法规

1、《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最后提醒大家:行权要及时,拖延可能失去胜诉的权利!如果你有法律问题,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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